督查组到舞钢集团检查八项规定任务

时间:2019-02-22 16:20:19
7月28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第七联合监督组组长,国有省监察厅监察员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世英和集团成员张伟,马静一行来到集团。监督检查中央政府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律委员会秘书邢强,副总经理王宏仁等出席了会议。
 
在听取了中央八个中央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集团对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的落实,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王世英指出,河北钢铁集团党委十分重视八项中央规章的实施,工作落实到位。主要领导人带头并发挥了主导作用。河北钢铁集团实施八项中央规章,紧密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注重制度建设的根本和长远效果,制定了一系列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和措施和特殊治理。伟大的工作,良好的结果和独特的功能。
 
邢强报告称,自八项中央法规发布以来,本集团认真落实执行和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措施。资产委员会,加强监督检查实施。专业治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的加强和改进,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实践活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转变。王宏仁结合负责人报告了集团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资本支出,大力清理对外就业和中间流通环节。
 
随后,视察组进行了个别访谈,并审查了八项中央条例相关内容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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